SCOPE
服务范围
- 提出破产申请,并核查法定推定事由是否成立
- 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债权申报
- 为债务人抗辩,包括不予宣告破产的各项理由
- 办理企业重整事务,并对重整计划提出异议
MATTERS
承办的具体事项
以下各项均设有专页,说明法律规定的条件及需要准备的材料。
- 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
- 债务人一方的破产案件抗辩
- 向破产管理官申报债权
- 对其他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提出异议
- 申请撤销破产前的财产转让
- 申请解除破产
- 提出企业重整申请
- 重整计划的制作、异议与表决
- 破产程序中有担保债权人的地位
LAW
相关法律
- 《1940年破产法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