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章程大纲 MOA
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而向商业发展厅提交的创立文件,载明公司名称、注册地址所在府、经营范围、划分为股份的注册资本,以及认购股份的发起人——依《民商法典》第1097条(经《民商法典修正案(第23号)》2565年〔即2022年〕修订,自2023年2月7日起施行),发起人至少须有两名。
IN PRACTICE
实务要点
在实务中,经营范围一栏最为关键。许可申请、银行开户以及大量行业许可,都要与经营范围逐条比对;缺少某项经营范围时,必须先办理变更登记,需要该范围的申请才能推进。组织章程大纲也是首次确定注册资本之处,因此股权结构与日后工作许可所依赖的资本数额,在此就已定下,而非事后再定。上述两类问题,多半源自照抄其他公司的经营范围。公司设立后,若股东人数减至仅剩一人,即构成法院得依第1237(4)条裁定解散公司之事由,故应始终维持股东人数不少于两名。
THE TERM
其他语言对照
- ไทย
- หนังสือบริคณห์สนธิ
- English
-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
- 相关法律
- 《民商法典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