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登记证(ภ.พ.20 / PP20) ภ.พ.20 / PP20
税务厅在将经营者纳入增值税登记时签发的证书,载明纳税人识别号及登记生效之日,是交易对方、出租人与政府部门经常要求出示的文件。
IN PRACTICE
实务要点
登记并非自动发生。经营者的应税销售额达到《税法典》规定的登记门槛时,即负有登记义务,未达标准前也可自愿登记;有境外供应商的新设公司往往选择后者。登记证按其载明的营业场所签发,因此增设分支机构或迁移营业场所须另行申报。登记证载明的是登记生效之日,而非提交申请之日;登记义务本身在应税销售额达到门槛时即已发生,早于该日期。
THE TERM
其他语言对照
- ไทย
- ใบทะเบียนภาษีมูลค่าเพิ่ม (ภ.พ.20)
- English
- VA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(Por Por 20)
- 相关法律
- 《税法典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