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词汇

执行令(强制执行令状)

法院签发的、允许以强制手段实现判决内容的命令,包括查封、冻结、拍卖与迁离;由判决债权人在判决所定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签发。

IN PRACTICE

实务要点

胜诉与拿到钱是两件事。法院不会代为执行:判决债权人须申请签发执行令,到强制执行厅立案,向执行官指明查封或冻结何种财产、财产位于何处,并预缴执行费用。强制执行的期间为十年,但起算日为何日、债权人在该期间内须实际完成哪些步骤,均取决于经修正后的条文;目前仍在流传的许多资料援引的是修正前的规则。因此执行案件受理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从判决日期起算核定剩余的执行期限,并在向当事人告知任何日期之前先行核实。

THE TERM

其他语言对照

ไทย
หมายบังคับคดี
English
Writ of execution
相关法律
《民事诉讼法典》关于判决与命令强制执行的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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